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菁菁堂、老行政楼、交通枢纽港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服务内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菁菁堂、老行政楼、交通枢纽港物业服务,包括综合管理、建筑物管理、安保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其他服务等。
(2)服务范围:
1)菁菁堂位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 800 号),产权归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建筑面积 3045 平方米,经目前重新改造装修后,是用于大型会议、局部办公等楼宇。大楼由东侧(3 层)、会场(2层)及西侧(2层)组成。2)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老行政楼建筑面积7137平方米,交通枢纽建筑面积353平方米。
(3)服务期限:一次招标使用三年,服务期至2026年0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4)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2020年05月17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人民币):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号:31001514800050010790
2、预算金额:人民币168.00万元/年,其中基础物业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160万元/年(闭口包干),延伸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8万元/年(按实结算,但每年结算总额最多人民币8万元)。根据学校房屋规划调整服务需求,在大修、过渡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约定物业费用。
最高限价:基础物业服务费用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年,延伸服务费用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8.00元/小时(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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