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电磁脉冲电流注入测试系统 |
1套 |
155 |
否 |
02 |
高性能示波器 |
1套 |
17 |
是 |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doc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情况:0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2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6、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现场办理,不可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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