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纳米材料和器件相关教学演示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2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台)套 |
分包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吸收光谱仪等设备采购 |
3 |
87.03 |
是 |
02 |
光刻机等设备采购 |
2 |
61.87 |
否 |
附件下载:北京交通大学纳米材料和器件相关教学演示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docx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1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进口产品管理等。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投标,投标人须按分包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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