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划分为3个包组。
其中:
1包组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包组最高限价为2869526.27元,,具体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包组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3年南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包组最高限价为2465770.61元,,具体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包组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3年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包组最高限价为2052268.95元,,具体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_1包组.pdf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_2包组.pdf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23年珠海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_3包组.pdf
附件下载:工014附件.zip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4.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的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具有对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5.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无。
7.业绩:无。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9.参加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需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
1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http://qyk.gzcc.gov.cn/entHome/home?active=9)上可以查到该投标人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名称和等级信息页面(且包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页面)、项目负责人(包括有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信息页面)和安全负责人(具有效的安全负责人证的信息页面),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
1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1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since/blacklist)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也不存在重大涉嫌行贿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
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
17.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
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
1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
(2)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对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
(3)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 11-14点以评审专家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要求以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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