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电子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标的名称:
包组一:基于软件无线电的通信类实验教学平台,预算金额94.7996万元(人民币);
包组二:电子信息设备,预算金额79.565万元(人民币);
2、 标的数量:2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4、 其他: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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