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智华楼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投影仪、投影幕、镜头及器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附件下载:ZB0592磋商公告.docx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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