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楼宇出入口等智能控制及人流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关注公众号“教建咨询”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楼宇出入口等智能控制及人流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3-0440-ps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具体项目内容、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根据学校及教委经费等实际情况,拟建设一套基于人脸抓拍、轨迹跟踪、黑白名单管控、事后查询、客流分析、数量统计等为一体的上海财经大学楼宇出入口等智能控制及人流分析系统项目,实现实时掌握院区内人、车、物等动态情况,提高学校对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院区内各楼栋(包括学生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大门配套建设智能客流分析监控系统设备;2、院区主出入口(校门)、主干道、交叉路口等配套建设智能客流分析监控系统设备;3、院区机房配套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及客流引擎服务终端等。所有设备、系统除本地实时监控、录像储存外,数据通过校园监控专网接入武东路100号校区校监控指挥中心。主校区监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能同步进行远程监管、查阅、客流分析等,并支持与校园其他第三方系统数据交互应用。
详见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5、采购属性:货物类
6、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7、交付地址:上海财经大学指定地点
8、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
9、保修期: 质保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后3年(含以上)
10、本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2)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仅在本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参考公开招标流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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