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情飞行条件下机组监控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通过采购本设备,配合头戴式 VR 设备、带力反馈数据手套等设备建立平台,研究恶劣天气、飞机系统故障等特情的动力学建模;特情下的体感模拟和飞行品质分析;人-机-环-管协同与误差控制研究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2.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3.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完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的注册并在平台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cg.nuaa.edu.cn。
4.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好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蔡工/张工<收> 联系方式:025-83603328/8360995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建议通过顺丰或EMS方式邮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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