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学南校区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系统建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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