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动态热机械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6号楼1层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交货期 (含安装) |
控制金额 (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1 |
▲动态热机械分析仪 |
1套 |
是 |
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 |
57 |
是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cg.buct.edu.cn)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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