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第五批种猪智能饲喂测定设备等采购项目
2023-07-24 13:55:44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第五批种猪智能饲喂测定设备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1-202307-ZCHW0896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第五批种猪智能饲喂测定设备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8.0 万元
最高限价:568.0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01包预算200万元,02包368万元,各包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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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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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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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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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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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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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单细胞多模态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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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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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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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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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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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种猪测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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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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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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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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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审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中多包。投标人若同时响应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01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产品,货物抵达采购人所在地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现场与采购人共同开箱验货,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及以上。02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产品,货物抵达采购人所在地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现场与采购人共同开箱验货,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及以上。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3.2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400元/包,售后不退。 3.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 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3.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售价:40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8-21 09:30
开标时间:2023-08-21 09:30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会议室。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排队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ghzb.com/)
1.3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