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烟感探头清洗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层12A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我校需要清洗的烟感和温感探头总数为16082个,其中烟感探头15240个,温感探头842个,具体数量分别为:西土城校区5773个,其中烟感探头5691个,温感探头82个;沙河校区10309个,其中烟感探头9549个,温感探头760个。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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