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入水试验装置移动控制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本项目第三部分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需求 |
水下照明灯 |
台 |
6 |
使用环境包括负压和正压,承压范围:5~300kPa |
移动式控制平台 |
套 |
1 |
内置灯光稳流控制模块、高速摄像机电源模块 |
降载头帽材料测试台 |
套 |
1 |
衡梁调速范围包含:0.01~100mm/min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入水试验装置移动控制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速入水试验装置移动控制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022-GFCG-133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入水试验装置移动控制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9.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9.5万元(其中,水下照明灯52万元、移动式控制平台8万元、降载头帽材料测试台9.5万元)
采购需求: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需求 |
水下照明灯 |
台 |
6 |
使用环境包括负压和正压,承压范围:5~300kPa |
移动式控制平台 |
套 |
1 |
内置灯光稳流控制模块、高速摄像机电源模块 |
降载头帽材料测试台 |
套 |
1 |
衡梁调速范围包含:0.01~100mm/min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请潜在供应商在2022年8月26日8点30分至2022年9月1日16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4@guofa818.com进行登记。
(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供应商全称。
(2)供应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高速入水试验装置移动控制平台等设备+采购文件费”。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向成功登记、汇款的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5)如供应商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7)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采购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8)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2.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时间:2022年9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履约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
3.用途:教学科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各网站数据查询对应的模块以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7.产品产地: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现场考察:不组织。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10.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2.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相关街道辖区疫情防控要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等活动,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本项目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等活动的供应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负责搬运投标(响应)文件或携带相关材料的其他人员,建议在交接工作完成后离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因疫情防控需要,若无法正常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则开标(磋商、谈判、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处区域内的疫情风险等级以相关防疫部门通知为准,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相关街道辖区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或其它相关安排,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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