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游泳馆屋面等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拟对哈尔滨工业大学游泳馆屋面钢结构网架进行除重新涂刷处理,部分位置进行结构加固,外窗维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泳池、看台座椅等馆内设施进行妥善保护。泳池水需进行全覆盖保护,施工期间不得污染池水。因工程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及池水污染,供应商需无偿进行修复。
7、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磋商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0、建设规模:哈尔滨工业大学游泳馆建筑面积11547平方米。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磋商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3年1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0年07月1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一项公共建筑维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土建、结构专业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签字及盖章,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施工业绩佐证材料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将对施工业绩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做响应无效处理,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次选择预中标候选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若第二名无法按要求履约将选择第三名为成交供应商。
3.9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3.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磋商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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