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19楼修缮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四层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工程磋商范围包括不限于:拆除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拟派项目经理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落实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项目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延长工程类定点采购执行期限的通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汇款专用账户:
1)、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账号:0200336319100056953
2)、若供应商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时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号:0200240109200060854
扫码关注,查看更多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