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食堂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泰达学院食堂一楼、三楼食堂对外经营,经营面积:约3000平方米,就餐区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620人左右,基本固定设备由采购人提供,特殊设备及厨房杂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经营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经营范围需涵盖学校食堂经营范围(热食制售、自制饮品)。(七)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说明: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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