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校区(西区)消火栓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包含南湖校区室外消火栓的维修改造、新增和智慧消防系统集成。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消防新建工程或消防改造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于投标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承诺等);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2020年、2021年、2022年未发生亏损。 (5)信誉要求: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相关承诺);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网址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及相关承诺); 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项目公告具体内容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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