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大楼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结算疑难事项等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南京理工大学智能装备大楼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及结算疑难事项造价咨询。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时间紧(两栋两套图,计划20天完成)、涉及的专业广,需紧密配合甲方快速、及时、高效的完成咨询任务;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解决疑难问题的咨询事项,属于高水平、高难度的造价咨询业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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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师除外)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团队中要求具有至少以上从业经验的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造价师各一名,且分别具有对应专业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需承诺上述造价人员中标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甲方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4、其他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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