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动物生物制品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方式获取,无须现场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1套纳米药物制备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3)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项目名称:华中动物生物制品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发平台(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2023-2206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站(https://ztb.hzau.edu.cn/)、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cwcc.net.cn/)。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5、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可以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速运)。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送达;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时需充分考虑快递因素所带来的影响,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并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留档。开标会一览表将于开标会结束当天送发至投标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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