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承诺相关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设备更新改造,本项目共分5个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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