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塔式服务器 |
4 |
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181.48 |
2 |
台式计算机(核心产品) |
216 |
台 |
||
3 |
机房云管理软件(包含电子教室软件,云机房管理软件) |
1 |
套 |
||
4 |
多功能讲台桌 |
2 |
张 |
||
5 |
学生双人电脑桌 |
86 |
张 |
||
6 |
学生单人电脑桌 |
20 |
张 |
||
7 |
学生电脑椅 |
192 |
张 |
||
8 |
机房文化墙 |
2 |
间 |
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指产品而非构成产品的零部件或者原材料,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3.在线购买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1)用微信关注我司公众号“苏美达仪器”。
(2)进入公众号-“商业会”-“在线购标”。
(3)输入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例:1107),点击查询。添加您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到购物车,输入购买单位、领购人信息以及发票信息,提交订单并确认微信支付即可,经确认信息无误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领购人邮箱。
注意事项:
①请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该邮箱;
②采购文件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于订单完成后自行进入公众号-“商业会”-“个人中心”-“标书订单”-“订单详情”中自行查看发票信息、申请开票。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请谨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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