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内容和要求: 陕西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建成时间久远,已铺设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栓等因使用时间长,存在管道漏水、破损等消防供水安全隐患。现急需对两校区消防泵、控制柜、室外消防管网实施维修工程,保障两校区室内外消防用水需求,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1.项目用途:对两校区消防泵、控制柜、室外消防管网实施维修工程。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GX2023017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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