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教学楼一、二层南侧实验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仅支持手机操作)或现场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一 |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教学楼一、二层南侧实验室改造工程 |
1 |
项 |
玉泉校区第十教学大楼一、二层等实验室装修改造,主要包括顶墙地面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暖通、消防等系统改造,及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 |
216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3.2安全许可条件: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3.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统一踏勘现场时间、地点:地点:2023年8月15日上午09:00前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教学楼门口集合,踏勘联系人:贺老师 18767182960。特别注意:请务必在2023年8月14日下午17:30前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经理及随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车辆信息等信息编辑信息发送至符老师微信13858054167(手机同号)联系预约踏勘时间,逾期预约无效,并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未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的,谢绝进入。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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