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线上线下融合实验平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s://www.xmzpg.com/)申请账号并获取采购文件,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92-207007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线上线下融合实验平台,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3项任意提供一种: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②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③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3.5、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查询审查: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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