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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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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核研院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建设(三期)

2023-08-21 15:17:35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清华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北京北京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核研院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建设(三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资招2023039号(DLXM-2023-567)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核研院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建设(三期)
预算金额:386.35 万元
最高限价:353.025531 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实施单位为清华大学核研院,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虎峪村清华大学核研院校区。采购范围为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改造单体共有18个建筑物及相应的室外工程,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18个建筑物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及消防电话系统等。室外部分:包括各改造单体火警信号线(4芯单模光纤)上传至101#楼一层控制室。单体火警信号线沿室外现有弱电管网敷设,无管网处新做SC50保护管敷设,新做手孔井13座。

合同履行期限: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为:消防设备设施更新,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中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手续;(5)供应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2021-2022年工程定点采购目录内的施工企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在线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75328443@qq.com)进行报名: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文件登记表》;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文件登记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李工,83928545)已确认收到。 (2)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 a.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3.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20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8-25 09:00
开标时间:2023-08-25 09: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实验室管理处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同时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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