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深海重载布放回收绞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设备名称:深海重载布放回收绞车
数量: 一套
项目情况:拟购设备深海重载布放回收绞车是深海采矿车的支撑系统之一,配合艉部A架实现深海采矿车的布放回收作业,系统设计作业水深:6000米。
简要技术参数:安全工作负载:≥25t。其它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3.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7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校内编号/No:招设2023A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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