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23年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文法学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3凡受托为本采购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的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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