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三期)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邮箱报名,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开展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三期建设,推进科研项目(二期)、科研经费(三期)、科研用章、伦理审查、科研人员等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形成覆盖学校科研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师生、管理部门、校系领导提供充分的科研信息服务,面向学校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建设基于基础数据共享的管理系统,加强信息交互,优化管理流程,促进管理规范化和校务公开,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实现大学资源的管理和调度,为学校各部门、院系开展教学、科研、学生、人力资源、财务、资产设备等的管理提供深入广泛的信息化管理支撑,为全校教师、学生、职员、管理者提供个性化、多维度、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 本项目采用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供应商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用途”(23ZB0439保证金或者23ZB0439标书款),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jowena@ 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购买标书信息”。
项目编号 |
BIECC-23ZB0439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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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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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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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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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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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3.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biecc.com.cn/news/Bidding/Download/,无需注册,进入页面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入详情页下载。
4.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述规定地点,逾期概不接收;最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同一时间,最终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也为同一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现场确定。最终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提交、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开启地点。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进口产品管理;支持脱贫攻坚;支持绿色建材等。
7.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8.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招标(采购)文件购买、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821;有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因项目经理外出、开标等原因,请优先通过电子邮箱bjgjgczb1@163.com联系,或者联系010-82373532。如需质疑,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详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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