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郑州大学)原位电化学分子表征测试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内容:原位电化学全真空傅里叶红外光谱仪1套(可接受进口产品)、电化学工作站1台。以上所有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国产设备质量保证期3年,进口设备质量保证期1年。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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