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改造工程,包含按照现行规范更新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拆除疏散指示系统管线及灯具,所有槽盒、管道均刷防火涂料,所有公区墙面刷无机涂料,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附件下载:ZB0907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供应商应为中央政府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企业;(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3.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与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63509799-8013/8029
传 真:010-63509799-808
邮 箱:hczb104@163.com
联系人:贾东敏、郝丹丹、姚冲、刘金秀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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