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教育部
  • 26 高校采购信息
  • 471 科技成果项目
  • 0 创新创业项目
  • 0 高校项目需求

华中农业大学种猪性能测定站建设项目

2022-10-19 15:27:49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年份:
2022 年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种猪性能测定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1-202207-ZCHW0248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种猪性能测定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8 万元
最高限价:88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最高限价

是否接受进口

1

B型超声测定仪

1

88万元

2

胴体肌肉电导率测定仪

1

3

胴体眼肌面积分析系统

1

4

胴体长/背膘厚测定仪

1

5

精子质量分析仪(核心产品)

1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30天之内到货安装调试,进口设备90天之内到货安装调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设备保修服务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且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至 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进入新平台”—“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新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3.2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新平台”—“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采购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本项目为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3.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3.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售价:5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11-08 09:30
开标时间:2022-11-08 09:30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ghzb.com/)
1.3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会员登录可查看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查看更多科技成果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