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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长期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 历经70多年风雨,南铁院人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奉献铁路,服务社会的历史责任,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积淀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孕育了丰厚的铁路特色校园文化,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升格建院以来,学院事业发展翻开历史新篇章。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成功跻身省级示范性高职院行列;全面启用了浦口新校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与行业和区域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建设高水平综合实训基地,与相关普通高校协同创新联合办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联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产业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经过十年的拼搏,学院综合实力得到快速提升,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学院立足江苏,面向全国,重点服务长三角地区,立足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开放办学,特色办校,致力于培养一流高技能人才,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应用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以及铁路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轨道交通高职名校。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01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地理位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圣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秦皇岛是河北省省辖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位于华北地区、冀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接葫芦岛、西接唐山、北接承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拥有世界第一大能源输出港——秦皇岛港。秦皇岛因秦始皇求仙驻跸而得名,协办过1990年北京亚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国唯一协办过奥运会和亚运会的城市。秦皇岛还是中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智慧试点城市;2012年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之一;十大最佳休闲城市之一;全国第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创建城市;中国最幸福城市20强之一,在地级市中排名第一位。 发展历程: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其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学院是1981年经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一所环境类本科院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共建院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原主任曲格平教授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学院院长。 教学系部: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信息工程系、环境艺术系、经济学系、人文社科系、体育系、公共课部、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环境技术研究与实验中心、现代化教学中心、国际交流中心14个教学单位;设有环境教育研究所、环境信息技术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所、生态保护研究所、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与咨询中心、环境艺术设计与服务中心、环境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环境法咨询与服务中心等9个研究所。学院构建了“环境管理类”、“环境工程类”、“生态环境保护类”、“环境艺术类”、“环境保护支撑类”五大专业群,形成了“环境类专业齐全强势、非环境类专业特色优势”的专业建设格局。学院目前设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10个本科专业;专科专业38个,其中环境类本专科专业近20个,涵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专业”、“环境监察专业”、“生态保护专业”是学院的首创专业,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和广泛的影响。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形成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先后建成了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3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 师资情况:学院现有教职工498人,专任教师366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6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39人。教师中有1名河北省教学名师,20名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秦皇岛市首批市管优秀专家,3名秦皇岛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1名专家、教授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知名大学聘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 科研水平: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建立起了“以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体系。拥有院级科研团队12个。2010年以来,教师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444项,其中省(部)级59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1项;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和教学成果奖102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3项;发表学术论文1289篇,其中核心期刊以上论文610篇,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25篇;获得专利95项;完成咨询报告62部;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04部,其中90﹪以上为环境类教材。十一五以来,有11种教材被列入国家规划教材,《环境经济学》被评为“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合作办学: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荷兰、日本等国家的大学或环保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互派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近年来,学院成功举办了环境教育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大会、中欧环境管理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大会、中欧城市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网络项目,接待了地球理事会联合会代表团的访问。从1999年开始,与荷兰万豪学院(Van Hall Institute)建立了联合办学关系,有一大批学生赴万豪学院留学并取得本科或硕士学历;2009年10月,学院与美国蒙东那大学签署了工商学士学位及本硕连读合作办学备忘录;2012年2月,学院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签署了3+1合作办学模式友好合作备忘录。同时,学院先后与国内十几所高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办学,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建筑设备:2014年10月,学院整体搬入北戴河新校区,一座与学院办学特色高度契合的生态环保示范性校园正式全面投入使用。校园总占地665.12亩,校舍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72.95万元。学院共有适用图书63.7万册,生均106.03册。拥有数量充足、设备完善、环境仿真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室(基地),其中“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实训基地”、“环境艺术设计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实习实训基地,“电子废水处理技术实验室”是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合作建立的实验室,特别是在学院建设的中国与荷兰政府合作项目、由荷兰政府资助的水处理技术实验室——中荷水处理示范研究培训中心已成为中外合作典范。先后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等共建校企合作实验室17个;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等共建校校合作实验室3个;与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共建校地合作基地1个。 办学成果:建校近40年来,学院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始终不渝为国家的环境保护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形成了鲜明的环境教育特色,在环保系统岗位培训、环境专业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有近5000名地(市)、县级环保局长在学院接受了岗位培训,2.4万余名环保在职干部在学院接受了继续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类大专学历毕业生2.6万余人。学院在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历史见证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继往开来,学院将继续秉承“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发扬“笃学、致用、绿色、和谐”的校风,恪守“严谨求实、止于至善”的教风和“勤奋诚信、志存高远”的学风,遵从“以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根本,培育大学精神,积淀大学文化,铸就大学灵魂,彰显环境教育特色,创建绿色和谐校园”的办学理念,全力提升办学内涵。 展望未来,勤劳智慧的学院人将与热心祖国环保事业的社会各界朋友一道,为建设以人为本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1-02-01
黑龙江工程学院
黑龙江工程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的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冶金部所属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被列为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高校首批建设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全国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排头兵。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校园内,工程文化韵味浓厚,建设有现代化的教学实验楼、逸夫图书馆、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工程文化博物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等教学设施,具有泛在的移动互联网学习环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中外期刊600余种。《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测绘工程》、《交通科技与经济》等刊物公开发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留学生60余人。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学校现有二级学院(系、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设置了5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文、理、法、经、艺等学科门类。动力、光学、计算机等3个领域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确定为国防特色学科;交通运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测绘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测绘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7个专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并全部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学校始终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教融合、协同创新”,打造校企合作升级版。与行业企业共建了龙建国际工程管理学院、智慧建筑学院、智慧城市研究院、智能交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中兴通讯ICT学院、信息与智能控制学院、新道用友创新创业学院等8个行业学院;建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工业4.0智能制造教育中心、工业机器人创新实践中心、西门子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智慧建筑仿真实验中心、新道虚拟商业环境创新创业中心、商用车联网大数据监控中心、大数据物联网和GIS集成技术实验室、GE-Fanuc自动化系统实验室、徕卡现代测绘技术实验室、机械创新实验室、数字化快速成型技术实验室等产教融合基地。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校内外实习基地180余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2个。学校建有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技术合作,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达成互派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协议;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开展硕士学位衔接项目;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芬兰卡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项目。 学校立足龙江,面向行业,辐射全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社会上享有“工程师的摇篮”的美誉,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并连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校园标兵”、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十佳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近70年的办学历史,积淀了学校具有鲜明特色的大学文化,学校始终秉承“明德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今天的黑龙江工程学院“以国家需要为第一使命、以龙江需求为第一责任、以人民满意为第一目标”的新时代目标追求,引领学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21-02-01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海南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 《海南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海南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结果为材料缺漏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充,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不通过处理。
省科学技术厅 2023-07-14
关于组织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升安徽水利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设立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协议书》和《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07-1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浙政发〔2022〕16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07-13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结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我区实际,决定对《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科奖字〔2021〕11号)进行修订。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2-06-0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挥党委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作用,突出成果导向,推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引导重大科创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强化“研用奖”一体化管理,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03-02
教创赛专家报告荟萃⑥ | 西北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处长孔杰:互为镜像 同构创新——中外合作办学与境外合作办学的互动实践
中外合作办学与境外办学是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国家战略与高校发展。
高等教育博览会 2025-09-28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召开第七届中国高等教育智慧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论坛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推进实施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升通用教室装备水平,支持互动反馈、高清直播录播等教学方式,打造生动直观形象的新课堂,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教室、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高等教育智慧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论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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