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项目绩效验收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验收评价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绩效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二)在线填报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2.扫描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决算表;3.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4.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5.项目立项批文;6.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7.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逾期未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绩效验收评价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线上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具体绩效验收评价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统筹安排。
五、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重大处咨询电话:65335205、65329135。
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65375157
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400-161-6289。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