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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科学技术
厅关于印发《加快中试基地建设 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关键环节,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陕西省将围绕23条重点产业链和产业技术细分领域布局建设陕西省中试基地。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06-02
内蒙古自治区
科学技术
厅关于发布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主力军作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特梳理汇总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如下。
内蒙古科技厅
2022-07-01
海南省
科学技术
厅关于发布2023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第一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解决海南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 《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 (琼科 〔2021 〕110号)相关要求,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在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04-25
浙江省
科学技术
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和司法环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经省科技厅、省法院共同研究,提出如下措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04-18
《广东省
科学技术
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大型仪器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03-20
中国
科学技术
大学潘建伟院士、徐飞虎教授等人刷新纪录实现百兆比特率量子密钥分发
近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潘建伟院士、徐飞虎教授等人,开发出高速高保真度集成光子学量子态调控、高计数率超导单光子探测等关键技术,实现百兆比特率的实时量子密钥分发,将国际成码率纪录提升一个数量级,对未来量子通信的大规模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3-03-14
关于印发《
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以及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政策要求,结合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
2025-01-27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实施储能
技术
国家
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
教育部
2022-09-01
关于
国家
自然
科学
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的通知
依托单位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的制定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管理规定应当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并能满足依托单位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的需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
2022-01-05
2022年度
国家
自然
科学
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发布!
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计函〔2022〕4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294396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 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292827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569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2年5月17日16时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复审申请程序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2年5月17日16时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6月8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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