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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首次实现谷光子的长距离保真传输与定向分发
近日,由中国科大陈杨研究员、吴东教授、褚家如教授课题组,华中科大王凯教授、陆培祥教授课题组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仇成伟教授课题组组成的联合团队在谷电子学与微纳光子学交叉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首次实现了基于混合纳米波导的WS2谷光子的长距离保真传输与定向分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2-10-1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现百公里自由空间高精度时间频率传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潘建伟及其同事张强、姜海峰、彭承志等与上海技物所、新疆天文台、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和宁波大学等单位合作,通过发展大功率低噪声光梳、高灵敏度高精度线性采样、高稳定高效率光传输等技术,首次在国际上实现百公里级的自由空间高精度时间频率传递实验,时间传递稳定度达到飞秒量级,频率传递万秒稳定度优于4E-1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2-10-1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竹节的多级纤维构造解析研究中取得新进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俞书宏院士团队运用多尺度成像和多模态力学性能研究的协同策略,系统分析并明确了竹节的空间多级次纤维组装结构,提出了三种纤维增强结构的设计方案,为今后开展仿生纤维复合结构材料的创制研究提供最优的设计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2-10-17
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名单公布,6位大陆学者入选!
共增选出47位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
云上高博会 2023-11-02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定了!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01-10
专家学者齐聚山城 共话学习科学与人工智能如何赋能职业教育
11月16日,学习科学与人工智能赋能职业教育学术交流会在重庆顺利召开。
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 2024-12-03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加强和规范黑龙江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省野外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71号)和《黑龙江省关于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11-12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求《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引导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促进我市基础研究发展,根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04-18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的通知
依托单位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的制定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管理规定应当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并能满足依托单位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的需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 2022-01-05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发布!
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计函〔2022〕4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294396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 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292827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569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2年5月17日16时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复审申请程序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2年5月17日16时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6月8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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