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8〕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科办社〔2018〕5号)文件和《自治区科技厅 水利厅关于建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组织机制的函》(宁科社字〔2018〕1号)文件要求,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为了顺利开展实施本次创新试点工作,特成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立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 长:万新恒 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孙文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隽华 副市长成 员:袁海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立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树春 市财政局局长冯 旭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学明 市水务局局长杨 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凤山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张建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景兆珍 市农牧局局长刘宏阳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局长杨宏伟 市民政局局长吕永军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马如兴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建明 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郭爱迪 沙坡头区区长陈 宏 中宁县县长许正清 海原县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李学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新试点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领导、任务分工、资金筹措、政策制定、宣传推广、督导检查等工作。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宁夏
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