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
琼教高〔2016〕215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洋浦经济开发社会发展局,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实施我省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项目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总体谋划,分步实施。选择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等3所本科高校试点整体转型(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转型一批符合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亟需的应用型本科专业。指导试点学校制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项目为载体,从专业建设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全面开展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到2020年,建成1-2所省级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和一批应用专业(群),形成示范和辐射引领的作用。二、基本原则(一)加强统筹、服务地方。以贯彻《指导意见》为抓手,以提高高等教育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决策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我省部分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二)对接市场、强化应用。主动融入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推动专业布局调整,建立省重点产业“1对1”产教合作创新人才培养联盟,搭建供需双方沟通平台,提高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岗位匹配度。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初步构建能够支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紧密对接产业升级的特色专业体系;符合行业岗位标准的理论课程体系;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适应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体系;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要求的校内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加完善,基本建成能够服务政府决策、支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引领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的具有海南特色的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2016年,推进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建设20个左右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指导试点高校制定转型发展建设方案。2018年,全省建设40个左右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专业在试点高校中达到40%以上,应用型专业在校生占所在试点院校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40%,应用型专业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达到80%。2020年,全省建设60个左右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建成3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实现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专业在试点高校中达到70%以上,应用型专业在校生占所在试点院校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80%,应用型专业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开设海洋类应用型专业占学校专业总数的20%左右。四、主要任务(一)明确办学定位和转型路径。试点高校要深刻认识向应用型转变的重要意义,将学校转型发展战略纳入本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规划,自觉承担起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职责使命,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明确办学定位和转型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制定转型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和教代会决议等形式予以明确。(二)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十二大重点产业,建立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创新联盟,构建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格局。建立有地方政府、行业和用人单位等参与的校、院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来自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成员比例不低于50%。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与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共建共管二级学院。建立地方、行业、企业多元投入机制,合力推动学校转型发展。(三)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应用专业体系。以对接、融入、引领海南产业链、创新链、技术链为重点,围绕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坚持紧贴市场、补缺需求、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改造传统老专业、设立复合型新专业、新兴交叉专业,努力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突出、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应用专业群。(四)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符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校企共同研究确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着力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以创新创业为特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原则,制定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征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加大以产教深度融合为基本特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五)重构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试点学校要打破传统课程体系,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为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把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行业企业的需求作为课程改革的核心,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程,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加强高校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立省级高校在线课程共享学习平台,探索高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师资互聘,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六)打造现代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平台。试点高校应充分利用我省资源和企业合作建设实验实训实习中心,鼓励跨省、跨国(境)建立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平台,鼓励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按照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有效保障。(七)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建立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学习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专业课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学习交流人次不低于总数的20%,力争专业课教师每5年到企业顶岗实践不少于6个月;并从行业企业选聘学有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人数不低于专任教师人数的20%。改进试点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修订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步实现对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的评聘从主要以发表论文、著作和承担科研项目的数量、质量等条件为主,转变到同时以取得专利、图纸、配方、诀窍、物质产品和设施,以及与企业、社会机构共同承担项目的数量、质量等条件多维度评审,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试点学校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坚持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适当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八)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高校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切入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设立专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室),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更好地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情况列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的指标体系,并纳入各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九)积极完善高等教育立交桥。主动适应海南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在现有各项中、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等实施机制。积极推进试点高校部分专业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面向中、高职毕业生单独招生,适当扩大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积极探索招收在职技术技能人员。以多种形式加快发展与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相关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省级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鼓励试点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技术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试点高校要针对我省产业行业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包括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主动承接地方继续教育任务,支持试点高校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计划”,支持试点高校融入城市、走进社区,开展专项培训,支持试点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十一)完善校内评价和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学校要建立适应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相关质量标准、内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将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将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服务一线的业绩作为重要绩效评价内容,将先进技术转移、创新和转化作为科研评价的主要方面。建立专业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与反馈、教师教学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等机制。规范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五、保障措施(一)落实政府责任。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试点高校转型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选择好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充分考虑民办本科高校,指导试点高校制定好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共同落实和扩大试点高校的考试招生、教师聘任聘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琼府办〔2016〕149号)的要求,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和参与试点高校的转型发展工作,形成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培养的合力。(二)加强统筹监管。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对试点高校转型发展实施情况跟踪、检查、监督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转型发展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高校,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方案落实不力、改革成效不明显的试点高校,实行退出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市场需求反馈机制,鼓励行业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三)营造良好氛围。试点高校要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及时梳理总结改革试点取得的经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形成改革合力。通过举办转型试点高校经验宣讲、师资培训班,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巩固改革成果。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5日
海南,海南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