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回旋加速器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拟采购一套最大质子能量≥11MeV的质子回旋加速器系统,用于制备11C、13N、15O、18F、68Ga共5种核素,且该回旋加速器可以升级制备液体靶金属核素64Cu和固体靶金属核素89Zr。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单位 |
数量 |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回旋加速器 |
是 |
套 |
1 |
是 |
质子束流能量:≥11MeV 引出质子束流强度:≥100µA |
2 |
加速器热室及其配套 |
否 |
套 |
1 |
否 |
GMP 放化实验室合成热室系统腔体:单腔 洁净度:Class B 级及以上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工业划型具体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1.信息发布媒体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
1.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1.4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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