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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园大厦(海山楼)幕墙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023-07-10 11:29:11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园大厦(海山楼)幕墙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UTBJC-2023117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园大厦(海山楼)幕墙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预算金额:300 万元
采购需求: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园大厦(海山楼)幕墙主要采用半隐框玻璃幕墙设计,局部采用明框玻璃幕墙、带铝格栅玻璃幕墙,幕墙总面积约3000㎡,高度85.6米。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有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修复或更换处理,对损坏、缺失的五金件及胶条进行维修或更换等。
本项目均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 (含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 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及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同时配合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 (决) 算审计等工作等,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10日历天,施工10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工信部联[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截至磋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5)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三人不得兼任。(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之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磋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磋商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磋商。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或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磋商的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提供联合体各方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 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扫描件进行获取: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或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磋商的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磋商文件费须以公司电汇方式至采购代理人公司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liuxue6011@163.com,经采购代理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3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7-21 09:00
开标时间:2023-07-21 09:00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16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大厦C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整。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支票、保函。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账  号: 34263001040002404
行  号:103222006805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0411-39700115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612室。
注: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
3.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售出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最终报价给予 3  %的扣除。如为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给予 1 % 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小微企业须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最高限价:设计费费率1.67%(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工程费折扣1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报价设计费费率高于1.67%、工程费折扣高于100.00%,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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