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真空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1套真空红外光谱仪(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福利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站(http://cgzx.hust.edu.cn/)。
2、本项目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备案,可采购进口设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各供应商只能委托一名代表(该代表需确保在递交截止时间前14天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并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或已采样证明),武汉市内目前有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各供应商可在磋商前一天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至磋商现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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