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部、教育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出一系列措施。
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日前,科技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发多方关注。
中国教育在线对话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沈文京处长,就此《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深入解读。
嘉宾介绍
沈文京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处长
01、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促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飞速发展
Q:科技部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工作普遍存在着哪些问题?面临哪些困难?
A: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特别关注,并针对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一些系列文件。
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 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我们称之为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2015年以来,相关部门包括教育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激励性、优惠性和推动性政策,科学家与高校的热情被极大激发,带动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2019年,全社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到了2.2万亿,数额超过了2019年全社会的研究开发投入,增长非常快,提前一年实现了我们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
这些数字的背后体现了国家、高校乃至科研人员的付出、努力和热情,体现了创新成为真正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同时,在这个文件出台之前,科技部和教育部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开展了多年的调研,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还有哪些难点和堵点。
我们发现,我国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尚不健全,缺少一种跟国际接轨的技术转移支撑机制和服务能力。
最近,我们专门邀请了一批熟悉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国际知名大学的专家,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发现了一些共识性的问题:
国外的高校一般设有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转移公司以及一些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专门有一批人士为学校的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的支撑和服务。
比如知识产权、法律财务、企业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这些业务能力是科学家所不具备的。
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每年为高校为科技人员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所以大家公认斯坦福大学是美国硅谷地区最厉害或者说最有能力的创新源头,这跟技术转移机构的工作和努力是分不开的。
这些专业的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往往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拥有高校普通行政管理人员所不具备的能力。
所以,这些高校的技术转移机构人员是从社会上招聘组织起来的,就像俗话说得,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当然,我们国家也有一些高校建立了技术转移机构,比如说北京理工大学,但它的人员结构、知识背景以及组织能力目前尚不能完全承担为高校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的重任。
所以,为了提高国内高校的技术转移能力和水平,让老师们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就需要让专业机构把能力和水平赋能给老师,让更多的企业和资本能够接触到高校这些好的科技成果。
所以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美国、英国、以色列一些知名高校的做法,提议在国内加快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这也是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一种探索。
Q:刚才听您介绍,在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里,专业性人才其实是特别重要的,我们的这些人才从哪里来?
A:因为我们的高校还是在事业单位管理的这种框架之内,高校的正式编制数量不会有太大的增长,所以我们建议用三种方式来建立高校技术转移机构:
一、高校可以成立一些内设机构,比如说技术管理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
二、我们也鼓励高校设立一些专门的技术转移公司,比如说,北京理工大学同步还成立了技术转移公司,用企业化的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三、我们也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大企业联合建立一些新型研发机构和组织,它们也可以从事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包括大学科技园都可以承担这样的工作。
所以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形式是多样的,这也就意味着人员的来源可以多样化。
一方面,我们鼓励高校从内部调剂一些高水平的人士来从事技术转移工作;
另一方面,也可以聘任一些社会上具有多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样人员的来源结构就会多元化。
国外在大学从事技术转移机构的人员,我们普遍称之为技术经理人。美国有个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有好几万个技术经理人会员以及全球几百所高校的团体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主要参加人士就是这些技术经理人,他们普遍是具有多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能够为高校科技人员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服务,包括知识产权申请、成立公司以及后期寻找并购方、投资方等服务。
现在,中国有些大学也陆续加入了该协会,但我们国家非常欠缺这类专业的技术经理人。
Q:那么如何培养这种技术经理人呢?
A:科技部和教育部将通过高校学历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推动一些本科学历、工科专业的同学在研究生阶段开展技术转移的专业知识能力培训。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地引进一些成体系的技术转移课程和培训方案,通过社会化的培训方式,帮助国内已经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士,提高他们的从业能力。
02、专业化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将“播种”高校 合力探索新机制
Q:实施意见出台之后,受到了多方的关注。对于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来说,目前的重点工作是什么?已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绩?
A:文件出台以后不能只让它停留在文件上,我们要在政策、配套机制上及时跟进。
科技部和教育部正在组织开展建设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试点。
我们要从教育部已经开始认定的高校技术转移基地以及科技部开展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中,遴选一批能力强、水平高、组织机制比较健全,同时已经有过一些成功案例的高校,推动它们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我们最近准备遴选20家左右的高校开展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创建的试点,通过试点为全国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奠定基础,同时探索出一些新的机制。
科技部也会在项目申请(包括大学科技园建设)、高校与地方紧密合作、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科技金融等方面给这些机构赋能,指导这些机构高质量地发展。
Q:您刚才提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具体的运行以及管理机制是什么样的?
A:首先,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要设立在高校。
其次,其内部运行机制应该具备独立性,有完全不同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比如说它可能会有更强的市场化机制引导。
如果机构促成的技术交易额、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在增长,那么这个团队就应该获得更多的人员激励,这应该与高校其他教职工的薪酬待遇有所差别,人员激励要体现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直接反映在人员收入上。
同时,技术转移中心的考核指标要有所变动。传统的事业单位考核模式可能不适合他们,因为他们并不出论文,也不写专著,他们的成绩就是把一个个科技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品,走向市场,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创新动能,这是考核指标。
所以机构在人员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核方面的考核指标要做一些变化。
此外,技术转移中心要具备机构独立属性,不能还在原来的科研处、科研院、技术开发公司,跟人家合署办公,人员不分,职责也不分,考核也不分,激励也不分,技术转移中心应该独立运行。
最后,我们还希望这些专门机构与市场化运行的金融机构有一些非常紧密的合作。大家知道,科技成果转化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市场的钱,这些钱不能跟政府要,要向市场要,所以它应该与市场上的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商业银行有一些稳定的合作,能为成果转化项目引入更多的资金。
Q:未来我们怎么对这些中心进行评估和监督?
A:最近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高校在这方面的电话咨询。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关键不在于申报,它不是申报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它跟教育部的高校技术转移基地、科技部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认定是结合在一起的。
第一、我们会选择一批既是教育部认定的技术转移基地,又是科技部做得好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来率先发展,不需要高校重新申报,因为大家的数据、实际情况我们也都了解。我们会选择一批最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来率先探索、率先建设。
第二、这些选定的技术转移机构要制定发展方案,我们准备组织一批高层次专家帮助把关,加强指导,鼓励它们有所创新,有所探索。
第三、我们会加强中期的专业化指导。专家组不只是指导方案,而是要常年跟这些高校在一起,帮助他们落实方案,给予长期指导,同时也编写一些好的做法,形成案例在全国推广。
最后,我们想用2~3年的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之后科技部和教育部会组织一些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对批准开展试点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运行状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通过,正式挂牌运行;绩效评价通不过,我们会挂黄牌,甚至取消试点。
所以,我们采取这种中期辅导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持续推动这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
03、科技成果转化“小三部曲” 续写科技体制改革探索新篇章
Q:作为试点高校来说,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和重担,您觉得这些高校在落实《实施意见》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A:俗话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际行动很重要。我们最近在调研过程中,很多高校也向我们反映压力非常大。
首先是领导要重视,高校的书记、校长、副校长都认真学习两部委的文件,在观念上将加快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作为推动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但这个难度也是很大的,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本质上要带动每所高校建立一个适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有利于长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体系,包括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组织机制要规范,比如说高校要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领导小组,需要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处长、相关科室的同志参与进来,共同决策。
第三、要建立一个公示制度,高校的科技成果都是职务科技成果,原则上是属于国有的无形资产,它有特殊的监管模式和工作流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放管服政策是很到位的,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要创新、机制要规范,同时一定要公示,走群众路线,接受校内干部职工的监督。
这个公示可以是在校内公示,但是公示时间不应低于15天,要广泛听取校内教职员工、科技人员的意见。
同时我们在相关文件中也明确,对这种高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要做到尽职免责,只要流程到位,工作机制到位,哪怕以后出现了一些价值变动,高校的主要领导人、相关负责人对成果价值的变化不担责不追责。
比如说某项成果100万转出,但过了几年效益非常好,每年收益都过10亿了,相关决策部门是不是要追责?是不是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
我们明确地说,要建立免责机制,只要流程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要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松绑”,要建立尽职免责的条款,通过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本质上要推动这套机制在一所高校的全面的建立。
机构建设不是最终目的,它是一个平台和载体,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更高效的转化、更多的转化。
Q:下一步,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还有哪些考虑和部署?
A:就像之前提到的,2015年以来,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出台了三个文件,我们称之为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实施效果非常好。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共中央又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在疫情期间,我们也紧锣密鼓、加班加点连续出台了三个新的文件,继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一就是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提出了一些新的重要理念,比如高校专利不仅要数量多而且要强,质量高更为重要。有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出来后,我们才能推动高价值的转化,不能够把专利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要把高质量作为依据。
第二就是今年5月份科技部等9部门出台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部署。
今年2月14号,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的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试点方案,然后9部门按照会议精神,出台了这个文件,把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与相关科研人员进行分享,我们称之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性的改革和突破”,堪比科技界的“小岗村改革”,这是第二步。
第三就是科技部、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我简单地称以上三个文件为“小三部曲”,它是“大三部曲”的延伸,是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的又一次重大事件和突破。
高校作为“小三部曲”改革的参与方,担负了更大的使命和责任。
特别是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们国家因为疫情导致产业链、供应链的断裂,很多企业都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创造更好的更有质量的科技成果,让高校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要通过“小三部曲”的体制机制改革,把这些高校成果加快转变成现实生产力,赋能给企业,让企业得到科技创新的新动能,这是我们的一个重要考虑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