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申请的通知》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号)等要求,我厅组织对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请申请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查询所申报项目的状态,形式审查状态栏显示“通过”的项目将进入网络评审(此审核不包括对《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直接给予项目支持”的最终资格认定)。如有异议,请向所在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反映,由推荐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2月2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基础研究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51109,517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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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