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正式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2023年度我省提出指南方向53个,主要围绕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研究。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资助期限4年。
二、申报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提高申请质量。
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协作。积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科学问题凝练水平;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组织项目专题咨询,提升项目申请质量。加强与科技厅和国家基金委的沟通对接,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申请人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总体要求,结合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特点,围绕重点领域和指南中的项目研究方向,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充分整合资源,鼓励与省内外优秀团队联合申报。
(二)准确把握要求,加强形式审查。
区域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38/info88053.htm),按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要求,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度改革举措和指南调整要求。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基本条件为:
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3.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注重科研诚信,强化学风建设。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对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注意事项
请各依托单位在3月20日16时之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成 瑶 林 曦 电话:028-86671925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