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司经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共有7783项申报成果符合申报要求。现将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月5日-7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有违反学术规范等行为的申报成果提出实名举报,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7563、66096630(传真),电子邮箱:ghc@moe.edu.cn。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一览表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