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号)和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及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予以反馈。
请申报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查询所申报项目的状态,形式审查状态栏显示“通过”的项目将进入下一轮评审。如有异议,请反映给所在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3年7月24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51109
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302房间
附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