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人事(职改)部门,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科发〔202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从事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科发〔2021〕86号)执行。
二、申报审核程序
1.高级职称申报审核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2.中级职称申报审核要求
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各环节依旧采取线下模式,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三、申报评审范围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包括:农业、林业、数学与物理学、化学、信息科学、机械、交通、地理环境、医药科学、实验技术、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请参评人员严格按专业要求填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
(1)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评审职数申报表格及要求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index.html)。
(2)中级评审(认定)材料清单和准备要求详见附件。
2.中、高级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取得时间,截至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不作为2023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代表作如不能提供正式发行刊物(如SCI、EI、CSCD、ISTP等科技期刊论文),则需提供有效论文检索证明。
(2)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23年度系列(专业)评委会级职称参评(认定)人员花名册》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职数审核备案表,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4)不具备相关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专家推荐破格申报相应职称,同时提供申报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年度考核表,须至少有1年考核为优秀。
(5)申报材料应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其中“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职称评审材料一)”与“职称评审材料(职称评审材料二)”应分册装订;每本材料的封面必须打印“XX同志申报XX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同志申报XX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每本材料袋封面须贴上材料目录,材料袋底部须贴上打印有报送材料单位名称字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送审代表作及个人述职报告不必装订,分别放入资格审查或评审材料袋中。
(6)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关复印件须由两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行政公章。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重点比对申报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予以沟通更正。
五、其他相关事项
2023年参评的专技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
六、评审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标准,高级570元/人(评审370元/人,面试200元/人),中级评审200元/人(认定不收费)。
2.汇缴方式
户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1765061058688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新姚路支行
汇缴时请务必备注缴款单位名称、用途、申报等级和人数(例如:长沙市人社局2023年*人申报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费)。9月22日前,将银行回单截图或拍照,发送至邮箱hnst-iiecc@kjt.hunan.gov.cn。集中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提供银行转账的回单原件(注明汇款户名、时间),经核对无误后,开具非税缴款书。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3年9月27-28日,接收地点确定后统一公布。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9月14-15日。
联系方式:叶 萍 0731-88988083 0731-88988846
附件:中级职称评审(认定)材料准备要求
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