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山西省煤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8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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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