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科发成字〔2022〕34号)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等33家机构经评审合格,拟备案为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5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电话: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0471-6328614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科发成字〔2022〕34号)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等33家机构经评审合格,拟备案为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5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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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