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拟匹配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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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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