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基字〔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已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4年1月19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相关内容调整说明
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安排。同时,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指南》对部分资助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现就主要调整内容作出说明。
一、优化面上资助申报评审工作
一是动态计算面上资助申请人在站时间。面上资助要求申请人在站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博士后申请人在站18个月计算方式调整为“动态计算”,即:按照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之日不超过18个月计算。
二是优化面上资助评审工作。对面上资助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条目,不再要求禁止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同时,对应调整“研究基础”条目专家评审规则。调整后,使申请人能够更加清晰、顺畅阐述该条目内容。(注意:除“研究基础”条目外,面上资助申请书中“二、项目信息”中其他条目仍不得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
二、不再实施“特别资助(站前)”项目,扩大“特别资助”项目资助规模
特别资助设立于2008年,旨在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奖励资助。2019年,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进站,特别资助分设站前资助,和站中资助共同实施。
近年来,博士后人员进站人数逐年稳定增长,“博新计划”等资助项目也扩大了资助规模,并在吸引优秀博士进站方面持续发力。为进一步科学设置不同层次、特点突出、效益显著的基金资助项目,避免资助项目出现同质化,自2024年起,特别资助不再实施站前资助,将站中资助更名为“特别资助”。2024年特别资助项目资助人数由2023年800人扩大到1200人,着力突出特别资助优中选优的目标定位和品牌影响力。
三、将与地方联合资助项目纳入《指南》
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首次开展了与地方联合资助项目。2024年起,将与地方联合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纳入《指南》,统一安排部署,方便广大博士后申报。
四、调整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为线上申报
2024年,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由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整为线上申报,以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减少申请人基金申请工作量,不断完善基金申报系统信息化建设。
五、增加各项目申请书中“科研成果和奖励”可填代表作数量
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中“科研成果和奖励”部分可填写代表作数量由不多于3个增加至不多于5个,方便申请人更加充分展示个人科研成绩。
《指南》是指导全年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内容涉及博士后基金各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以及经费管理、时间安排等工作。对于有意向申报2024年博士后基金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首先,要认真对照各项目的申请条件、所需申请材料等,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其次,要关注各项目申报时间安排,不要错过提交申请的时间。对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首先,要关注2024年基金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部署,合理组织本单位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其次,要关注需要设站单位审核的材料和事项,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管理监督责任;其三,要按照《指南》要求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审核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按时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